你相信世间有神明吗?
仓蜚出生在杨州一个靠近大璟与西漠交界线的小村庄,像这样人不多又驻扎在远离主战场的山角里的小村子,什么都是闭塞的,能囤积的粮食少,人们的希望就要更少,能出村的路途短,人们的见识还要更短些。
仓蜚的母亲嫁人早,十二岁就同隔壁家比自已还小一岁的小孙子成了亲,可惜那孩子身子弱,没两年就去了,仓姑娘……不,仓氏,这就成了寡妇。
那仓蜚是从哪儿来的?
成了寡妇的仓氏并不好过,这小村子里哪家都穷,丈夫没了,婆家便不愿意接纳她,把她早早卖了的娘家更指望不上,为了口吃的,仓氏不得不冒险上山,一步步往山的深处走去。
像这样靠近西漠的地方,出了什么意外也都不过家常便饭。
然后,她就那么遇上了一群暂时窝在山上落脚的西漠匪徒。
如果世间有神明,为什么不救救她?
在一个边疆闭塞的小村子里,人们对贞洁看得没有那样重,毕竟只有多生孩子才是硬道理,可即便如此,发生在仓氏身上的事也是为人所不齿的、要遭人唾弃的,更别说,她还怀了孕。
仓氏不是没有找法子流掉这个孩子,什么法子都试了,甚至险些要把自已的命搭进去,这个孩子却还是那样顽强地存活了下来,不得已,仓氏只得留下他。
村里的流言蜚语从仓氏怀孕的消息传出来后就没有停止过,待到月份差不多了,仓氏生产,村里的流言又攀上了一个新的高峰,他们开始咒骂、恐惧,甚至想要驱逐仓氏母子。
——仓氏新生下来的男孩儿,有一双璀璨夺目的琥珀色眼眸。
那是多么漂亮的一双眼睛啊,那颜色比太阳更灼热、比黄金更名贵,可惜在这样的地方,这双眼眸只会被人认为是妖孽、鬼怪,是不幸与灾厄的象征。
人们拿着火把驱赶刚生产没多久的仓氏和她怀里的孩子,就在这时,奇迹般的,一个身着黑袍的男人出现了,他本饶有兴致地观赏着这一出闹剧,直到他发现女人怀中的婴孩有一双稀世罕见的眼眸。
多么圣洁的颜色啊,传说拥有琥珀色眼眸的孩子是高贵的神明圣子投胎转生,但是男人并不相信留着低贱血统的大璟人能生下圣子,他只是认为,若是能用这孩子的血来喂养千虫,一定能养出新一代圣蛊。
自从那对该死的夫妻带着圣蛊母体叛逃之后,骨巫族一直没能养育出新的圣蛊,整个族群都变得混乱不堪,所以他不得不出来寻找能养出新圣蛊的机缘。
如今,他找到这份机缘了。
男人出现在所有人面前,用蛊虫随手杀死了所有驱赶仓氏的村民,而后对着仓氏伸出了手,说:“将这孩子给我吧,我会养育他长大,并且给你丰厚的报酬。”
在对男人的无边恐惧中,仓氏颤抖着手将自已的孩子交了出去,男人扔给了仓氏一袋银子,正要离开时,他听见女人近乎用尽了此生所有勇气发出的声音,向他问:“……大人,您能为他起个名字吗?”
那毕竟是自已的孩子,纵使此生无缘得见,好歹让她有个念想。
“名字?”男人问了仓氏的姓,而后道:“就叫仓蜚吧。”
蜚,虫也,自幼生于南疆的男人并不觉得这个名字有哪里不好,但是在大璟的文化中,蜚代表的不仅是虫,还有凶兽之意,且加以仓姓,合意便成了谷仓里的虫子,寓意更坏一层。
谁也不知道,他们怀中的这个孩子,天资聪颖,生而记事。
他也许还不太能明白发生了什么,但他把什么都记在了心里。
包括地上的尸首、男人的怀抱、母亲的眼泪还有自已的名字。
如果世间有神明,为什么不救救他?
男人将仓蜚带回了南疆,他确实在养育仓蜚,吃穿用度什么都没短了这孩子的,但是他也每日都在强迫仓蜚喝奇怪的药、吃活生生的虫子,再割肉放血研究。
几年过去,他失望了,仓蜚似乎只是一个普通孩子,就算拥有琥珀眼眸,也没法用他的血养出新圣蛊,吃了这么多珍贵的药材和蛊虫,也只是达到血可解百毒的程度,不过废物一个。
恰逢族中又一次派人出去寻找圣蛊母体的踪迹,他加入了出行队伍,并带上了仓蜚。
他是抱着什么样的目的带自已一起的呢?打算将他这个后天养育成的药人卖出去榨干最后价值?还是说随便找个地方丢弃或者杀掉?亦或将自已还给自已的母亲?
小小的仓蜚不知道,但他还是一如既往地在男人面前装得乖巧可爱、依赖顺从,哪怕他骨子里已经被阴翳和偏执浸透了。
如果世间有神明,为什么不救救我?
男孩儿总是想,如果有机会的话,他一定会选择亲手杀了这个男人,当然,仓蜚也确实这样做了。
男人和两个同伴遭了灾,又是在一处偏僻的小村子里,这里的村民都是山上的匪徒伪装而成,南疆人能辨出毒药坑害,却躲不过简单陷阱,被五花大绑、嘴里用布塞得死死的三人,被搜走了所有的物品,包括钱财和装着蛊虫的瓶子,黑吃黑的结局听起来讽刺又爽快。
山匪还有些人性,并没有对仓蜚动手,在匪徒们离开后,南疆三人冲着仓蜚呜呜地叫,期待这孩子来解救他们。
仓蜚很快就找到了一块石头,那石头的一个角也不知是自然形成还是人为磨制,很尖利,可以轻松扎穿一个人胸前的皮肉的那种。
噗嗤、噗嗤……
一下,两下……
那双琥珀色的眼睛倒映着血红,就像他刚出生那天一样。
没有关系了,他不需要神明来救了。
等到三人都没了气息,男孩儿布鞋底吸满血染成黑红色时,仓蜚双手抱着石头,转头看向那个不知何时站在那里看着这一切的男人,毫无笑意的冰冷眼睛仿佛属于嗜血的幼狼,却又露出一口白牙笑得天真无邪,轻轻地问:“哥哥,你也要来玩儿吗?”
庄十方双手抱胸,闻言轻轻挑眉,笑了,“好啊。”
……
脱下上衣时,肩膀上深红的牙印在白瓷般的皮肤上显得格外扎眼,对比起来甚至有些狰狞,宸都入春后天气一日比一日暖,衣物的厚度也随之减薄,没成想这反倒成了枭栩如今受罪的部分原因。
聆风清理过伤口后,拿着药膏给枭栩涂抹,丞相余光一瞥瞧见熟悉的瓶子样式,便知道这也是庄十方留下的,游医在府中除却给他养护身体,还经常制作各种各样便于携带和使用的药膏药粉,其中相当一部分都赠送给了他。
枭丞相从聆风手中拿过那个玉瓶子,指肚缓缓摩挲瓶身,长睫在眼下的皮肤上投下一小片阴影。
这才刚走,就招人惦念了。
庄四方的身世,庄十方并未告知枭栩太多,只道这孩子身世可怜,还望丞相多多照拂,这些前情往事是他拜托7478查的,现在,他终于知道为何庄十方要同张之江一起去南疆,可是他心中的担忧反而比先前更甚。
若是庄十方本身与此并无关系,此行南疆就能以自身安全为主,但当庄四方牵扯其中,身为师父,很难说出庄十方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另外,他也明白了,为什么庄十方会让自已叫他“阿熠”。
7478捧着比自已还大了好几倍的世界书,边翻边道:[宿主大人,庄十方原名庄熠,在十二岁之前随祖父生活在林州逢春城,就在萧府邻院。]
‘这样啊……谢谢,7478。’
有了7478的提醒,庄熠这个名字拂去朦胧的烟雾,清晰地展现在枭栩眼前。
大多数人的孩童时期都会有几个玩伴,但像萧羽这般聪慧早熟的孩子总有点凌驾于同龄孩子的傲气,自认为与旁人不同,不喜欢与那些只会捏泥巴的幼稚小孩儿们一起玩,只是缠着长辈要书来看。
春日的午后,阳光和空气温暖不燥,天上的软云连同地上的花朵都懒懒地快要睡着,被萧小少爷喂得饱饱的狸奴一甩尾巴钻进男孩怀里,呼噜噜地充当着男孩儿的小书桌,毛茸茸的背上放着一本书卷。
“凡有地牧民者,务在四时,守在仓廪……”萧羽低声念着书本上的字句,遇到自已不理解的,就停下来多念几遍,反复理解,若还是弄不明白,就暂时搁置,留着回去问父亲或是明日去学堂问先生。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
“故刑罚不足以畏其意,杀戮不足以服其心……哎呦!”
“喵嗷——!”猫猫炸毛跑走了,书也摔到了地上沾了许多灰尘,萧羽忙弯腰把书捡起来,拍干净上面的泥土抱在怀里,这时候也看清了刚才被人扔过来吓到了自已和猫咪的小东西——是一枚玉子果,林州特有的果实,盛夏成熟时脆爽清甜,这时候还青涩着,不仅硬邦邦而且入口酸苦。
“是谁!”
萧羽带了些怒气朝玉子果扔来的方向抬头看去,只见一个比自已稍大些的男孩儿扒在墙头,见萧羽看过来咬了口手中的另一枚玉子果,而后被酸得龇牙咧嘴,面目滑稽,一下子把本来有点生气的小少爷逗笑了,抱着书走近了一些,提醒道:“这种果子现在还没熟呢,不好吃的。”
“嘶……确实不好吃哈。”男孩把嘴里的果子呸呸呸吐掉了,用手一撑整个人爬上墙头坐好,与下方的萧羽对视。
萧羽晃了晃脑袋,“你做什么拿果子砸我?”
“我在这儿瞧你好几天了,你一直坐在那儿看书,不无趣吗?”
萧羽撇嘴,“你这样随便扔果子吓人的家伙才最无趣呢。”
“对不起啦,我向你道歉好不好?”那男孩身手实在很好,在萧羽没反应过来时直接从墙头矫健地跳了下来,灵活落地后靠近萧羽笑着:“你真好看,我叫庄熠,你叫什么啊?”
打量了庄熠几眼,小少爷抱着书走回读书的树下,哼声:“才不要告诉你!”
“哎?别这样啊,我不是道歉了嘛,别看书了,理理我呀……”庄熠像个黏人的狗崽儿似的蹭了过去。
暖阳之下,两个孩童的影子贴在一起,从午后到日落,从春夏到秋冬。
孤独骄傲的萧小少爷,从此有了一个缠人的竹马,叫阿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