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南风回去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了,十月份的早晨不热不冷,给人一种很舒适的感觉。
看了下时间凌晨六点钟,公孙南风直接放弃了回去补觉的打算,开着车子前往了自己的花卉植物宠物店。
等公孙南风到店的时候,李芸已经在店里打扫卫生,对于李芸这个员工,公孙南风是真的满意。
自从有了李芸之后,整个花卉植物宠物店都保持着干净,而且李芸也会定期给那些很乖巧的宠物们洗澡什么,整个店连一点怪味都没有。
若是只是偶尔这样,倒也没什么,关键是李芸来到店里面已经四个多月了,她一直都是这么的勤勤恳恳。
李芸在擦着货架,一只可爱的大金毛在帮她拉过来盆子,一人一狗搭配的很好,见公孙南风进来,李芸笑着对公孙南风道:
“公孙先生早啊,茶几上面有我给你带的早餐,现在还热着呢,你赶快吃吧,我这边也快忙完了。”
公孙南风对李芸点了点头,对李芸的观感又好上了几分,一边往里面走,一边将目光投向了那只金毛。
金毛看到公孙南风看向自己,漏出一个憨态可掬的笑容,公孙南风点了点头,随后朝着里面走去。
李芸只是知道店里面的宠物都很乖,都很聪明,而这只可爱的金毛和自己最亲近,懂事,聪明,能听懂自己说话,唯一一点问题就是,这只金毛不会摇尾巴。
她不知道的是,整个店的里面,除了极个别的几只宠物是真正的宠物,其余的宠物体内都居住着一只灵,甚至不少的植物里面也寄居着灵,这些自然都是非卖品。
把灵体比作一个人,那么肉身便是一栋房子,人可以离开房子去远行,但是终归还是要有个房子有个家的。
公孙南风作为一个牧灵人手下有着很多的灵,他自然得给这些灵一个栖息的地方,那些刚刚死去的宠物的身体便是最好的选择。
甚至因为是寻的死去的动物的尸体,中间公孙南风还被那个动物的原主人找来过,原主人以为自己的宠物重生了。
在那苦苦哀求,公孙南风只得让那只居住在里面的灵和那个主人一起回家,等到第二天独自返回,再寻找新的肉身。
而这只金毛体内居住的不仅仅是一只灵那么简单,确实来说是一只妖,一只破羽境巅峰的大狼妖。
在这个灵气匮乏的时代,除了从之前一直活过来的大妖,能重新化型的大妖少之又少,而这只狼妖则是在这灵气匮乏环境极其恶劣的时代,
硬生生的修炼到了破羽境巅峰,也就是妖族的化型境,其天赋已经可以说极高了,只是他当初被人族捕杀。
若不是公孙南风厚着脸皮要来了它的一丝残魂,它早就魂飞魄散了彻底消散了,公孙南风将它的这缕残魂进行温养。
最后让他寄宿在这只金毛体内,进过这么久的恢复,它的实力已经恢复到了破羽境初期,这也是外界传言中,
公孙南风最强的那一只灵,与这只灵合体之后,他的实力能达到破羽境后期的样子,公孙南风给它起名风刃,狼王风刃。
……
妖族和人族还不一样,人族在天地间灵气愈加稀薄的时候分别开创了其他的修行方式与修行体系,
虽然还依赖天地间的灵气,但是依赖程度却是远不及妖族,妖族从开灵智至后期的进阶修炼都离不开灵气。
这也造就了人族的异能者与修行者的数量远超妖族,而妖族的妖丹以及肉身对于人族来说,无论是炼药、修行还是用来研究都有很大用处,甚至一颗妖丹便可造就一个异能者。
加之科技的发展让普通人的实力也强于普通的兽类,大肆的捕猎与生存环境被侵占,各种动物生存都艰难,环境的破坏与大肆砍伐,让本有机会开化灵智的植物也惨遭灭顶之灾。
以上种种原因,让妖族近乎消逝,仅存的一些开启灵智无法化型的小妖躲在偏远贫瘠的地区,远离人类,艰难求生。
一些可以化型的大妖要么在深山老林里面隐匿,艰难的庇护后代,要么则是收敛气息混入人类的世界。
只是无论是哪种,其实都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于是乎妖这种生物,几乎彻底的消失在了普通人的眼中。
几个月的时间,公孙南风是真的习惯了李芸这个单纯的小姑娘的存在,吃完李芸给自己带的早餐,公孙南风对着外面喊道:
“小芸,你让风刃来一下,我帮它检查一下。”
“好的,公孙先生。”
李芸说完之后便要去喊金毛,然后她就发现金毛欢快的朝着屋子里面跑去,也不管对方能否听懂,笑着对金毛说道:
“风刃,乖一些哦,中午给你做饭吃。”
金毛回头看了一眼李芸,然后带着憨笑走进里屋里面。
一进去之后,金毛瞬间收起自己那憨态可掬的笑容,变得无比的沉静,一步步的走到公孙南风的面前站定。
“你喜欢她?”
公孙南风头都没抬的对着金毛问道,哪怕是作为狗,脸部表情不明显,也能感觉出来金毛明显的一呆。
“我,我,我没有,只是这个小姑娘有着一份赤子之心,让我感觉比较亲近罢了,我没有其他的想法的。”
金毛忽然开口,口吐人言道。
“哈哈,你不用这么急着狡辩,这不是什么大事,虽然你是妖,虽然你现在是一只狗,这都不是问题。”
“我能认为你是在嘲讽我嘛?你是想让我上演一幕人与兽之恋?”
金毛的表情拉胯了下来,本来坚定的站姿也改为趴在了地上。
“忘了给你说了,我前段时间见到了一位卜算类的道果境强者,后来我专门去求了人家一下,不出意外的话,
他应该是可以帮你以天材地宝外加符咒重塑一具人类的身体,虽然和真正的肉身有着很大的差距,但是也应该比你待在金毛体内要好很多。”
公孙南风说完,金毛整只狗眼睛都亮了起来,一副要把公孙南风吃掉的样子。
“真的,真的嘛?那还要多久?多久我能换上新的身体?”
看着这么激动的金毛,公孙南风哑然失笑道:
“我是两周前给那位前辈说过的,应该是就在最近这几天了吧,等有了消息,我第一时间告诉你。”
金毛狠狠的点了点头,有种想要扑过来的意思,公孙南风急忙摆了摆手示意对方适可而止。
然后金毛出去了,只不过他是一步三回头的出去了,看公孙南风的目光中充满了期待。
到中午的时候,公孙南风还安安稳稳的睡了一个午觉,吸血鬼的事情对他完全没有影响,倒不是说公孙南风没心没肺。
只是别说可能只是一个伯爵级的吸血鬼了,就算是侯爵级的吸血鬼,只要他在这个国家没有遵守规则。
那么,国家的特殊组织有的是找到你的办法,只不过依照公孙南风的猜测,除非是对方做了什么特别过分的事情,大概率还是要活捉的。
只是睡觉的时候,公孙南风做了一个梦,一个不太好的梦,他梦到自己回到小时候,丢失了自己心爱的玩具,哭的很伤心,最终从睡梦中醒来。
因为那个梦,公孙南风一下午状态都不是很好,等到下班之后,李芸先是回了一趟家,过了一个小时又回来了。
只不过带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这些自然是给公孙南风打包的饭菜,可以说李芸算是公孙南风的半个保姆了。
将打包好的饭菜在桌子上放好之后,李芸没有像往常一样坐下来和公孙南风一起吃饭,而是告诉公孙南风,
自己有一个同学来到这个城市了,两个人约好晚上一起逛逛街,然后一起出去吃个饭。
有了公孙南风的帮助,李芸现在的生活比之前好上太多了,对于曾经朋友的到来,也可以稍微阔绰一点的请对方吃个饭了。
对此公孙南风自然不会去说什么,只是告诉李芸,以后再有事的话,晚上就不用给自己做饭了,可以先去忙自己的事情,自己找地方随便吃点就行。
只是在李芸挎好包笑着给自己打招呼的时候,公孙南风夹起来的一颗花生忽然弹飞了。
隐约之间公孙南风又看到了梦中那个丢失了玩具的画面,犹豫了一下,公孙南风对李芸说道:
“小芸,你出去逛街介意不介意带宠物?”
李芸被问的有些莫名其妙,但是还老实的点了点头道:
“不介意啊,可以带宠物的,我那个朋友也很喜欢猫啊狗啊的。”
“那你带着风刃出去吧,风刃最近心情不是很好,你带着它一块出去散散心。”
李芸满脸的狐疑,她记得风刃最近心情一直很好啊,不过倒也没有多想什么,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风刃,保护好小芸哦!”
公孙南风开玩笑的对金毛说道,还摸了摸对方的毛发,金毛憨厚的点了点头,它看到公孙南风虽然是笑着说话。
但是他的眼睛却平静的让人心慌,知道肯定有什么事情,乖乖的点了点头,外表依然憨厚可爱,
但是眼神中却闪烁着坚定的光泽,内心更是暗自决定,只要自己在,就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到这个小姑娘。